关于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
来源:护理学院   作者:护理学院   点击数:   日期:2015-12-31   字体:【

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

科研函〔201541

关于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

  

各学院及有关部门:

根据国科金发计〔2015〕91号《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》,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(以下简称“项目”)申报工作将于2016年3月1日至20日进行。为扎实做好我校项目申报、论证等相关工作,大力提升项目申报的质量和立项率,提升基础研究实力,推动科技创新,现就2016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类型

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:面上项目、重点项目、重大研究计划项目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、地区科学基金项目、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、部分联合基金项目、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(自由申请)、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、重点国际(地区)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。

二、申报目标

(一)鼓励符合条件者积极申报,申报总数力争达到200项,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。

(二)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,优秀申报书达到总量的20%~30%。

(三)通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,培育领军人才,促进学术交流,提升科研能力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(一)项目申报工作由学校科研处统一组织,各学院具体负责实施。各学院应成立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科研督导专家组,组织协调各学科、教研室的申报工作。同时,确定一名科研秘书,负责项目申报的日常管理工作。请于12月30日前将科研督导专家组及科研秘书名单,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科研处备案。

(二)各学院应高度重视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广泛宣传,召开专项动员部署会,及时传达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,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做好申报工作。

1.男35岁以下、女40岁以下,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教师,原则上均应申报青年科学基金,各学院申报总数不应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80%;

2.男36岁以上、女41岁以上,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老师,重点申报面上项目;

3.各学院博士生导师、硕士生导师、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学术骨干符合条件者必须申报。

(三)各学院应对本单位“十二五”期间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总结和梳理。2016年项目申报应紧紧围绕国家中医药“十三五”规划,根据自身优势,进行合理选题。同时,结合国家基金评审专家对往年未中标项目的反馈信息,挖掘整合有效资源,确定今年申报重点和主攻方向。

(四)依托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,鼓励校内跨学科申报和校际联合申报,实现优势互补,强强联合。

四、工作流程

(一)动员启动(2015年12月24日—12月30日)

各学院应在全院范围内召开项目申报动员会,尤其是对符合申报条件者,应重点通知,一一落实;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项目申报相关讲座,报科研处备案;建立健全项目申报组织体系,成立科研督导专家组。

(二)初稿撰写(2016年1月30日前)

申请人确定申报题目,撰写科研综述,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申报书第一稿,并由学院汇总后将申报名单报至科研处。1月30日前在学科或项目组范围内进行充分讨论,完成第一稿修改工作。

(三)论证提高(2016年2月1日—2月20日)

2月20日前,由学院组织专家开展论证指导,并提出修改意见。申请人根据修改意见完成申报书第二稿修订工作。

(四)成稿上报(2015年2月21日—3月10日)

申报人将修订完善的申报书清样交至各学院,由学院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核,初审合格者,汇总后交科研处。科研处组织专家对优秀申报书做重点论证,提出完善建议,再次修改完善后组织上报。

五、激励措施

(一)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申报培训,学校可给予一定支持。

(二)对于学校正式上报而未立项的项目,优先推荐省级或其他项目申报。

(三)对于申报率和立项率较去年有明显提高的学院,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。

(四)各学院应建立相应的申报激励机制,对申报国家基金的教师,在职称晋升、年终奖励等予以适当奖励。

(五)建立青年教师申报帮扶制度。遵循学院协调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,指定部分有申报经验的教师对青年教师从申报选题、设计、撰写、修改等方面进行全程指导,切实提高申报书的质量。请于1月20日前将帮扶名单报科研处备案。对于成功立项者,学校将对指导老师以一定形式予以奖励。

联系人:侯 林

电话:0531-89628062

邮箱:keyanjh@163.com

科研处

2015年12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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